一、入园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于近期回国,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出国前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进修或做访问学者;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申请入园的留学人员还应具备:
(1)创办的企业符合北京市产业规划,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和重点扶持的行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留学人员,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二、入园流程

1、填写并提交《企业入孵登记表》

2、提交材料:

1)北京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绿卡及出入境记录页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已成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成立的)企业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拥有的自主技术、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察、商谈

4、入园评审

5、签署《企业入孵协议书》

6、入园、孵化

三、入孵需知:

1、企业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
2、与园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若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变化请及时告知。
3、入孵企业办理工商、税务变更,请将变更后的资料及时提交。
4、按半年度填报各种考核调查报表,以便园区工作人员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
5、每年按园区通知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情况表及其它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6、登陆园区网站,及时获悉各种相关信息和服务动态。
7、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推荐活动。

咨询电话:010-61943380-601